什叶派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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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叶派教义学

作者: 穆罕默徳.里达.穆赞法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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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叶派教义学

什叶派教义学

作者:
中国的
什叶派教义学
 

穆罕默徳.里达.穆赞法 著





  有许多人认为,可以轻而易举地驳倒什叶派的信仰,其实他错了,尽管他知识渊博,为人正直也驳不倒什叶派。

  我说这话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我是在对什叶派进行了长期的研究之后,才说出这话的。我阅读过许多逊尼派的历史和反对什叶派的书籍,但我发现他们所说的离真理实在太远了。此后,我对他们反对什叶派的书籍一点也不感兴趣。

  我决心要去寻求真理和智慧,无论它在哪里,先知曾说过:“智慧是穆民丢失了的骆驼。”我要到什叶派的学者们所著的书籍中去看一看什叶派的信仰究竟是什么,因为他们比那些反对者们更知道自己的信仰。

  忠诚地求知是我学习、研究和著书的准则,这一准则促使我去研究什叶派的书籍。因为要想知道什叶派的真正信仰,非要去研究他们的书籍,否则的话是认识不到的。

  于是,我开始广泛阅读什叶派的书籍,从他们亲手写的著作中寻找他们的信仰,以便不要犯一些历史学家在判断什叶派时所犯的错误。一个研究家要想知道其它派别的信仰,如果不深临其境地去研究,那么他一定会犯错误。著名的历史学家“艾哈麦德·阿敏”就是犯了这一错误,他在自己的著作中这样评论什叶派:“什叶派的创始人是一个犹太教徒。”“什叶派中只有少数人能幸免火狱的惩罚。”“什叶派追随阿布顿拉·色白尔。”等等,他所说的这些完全是错误的。什叶派著名学者穆罕默德·候赛因·阿里·卡什夫戈塔在其著《什叶派的基础与教义》一书中对此一一作了反驳。

  我在寻找什叶派的书籍时,去找过我的一个老朋友,他叫穆尔特萨·拉达维·卡什米尔,是一位伊拉克出版商,在他手中有许多什叶派的书籍,他想在开罗出版,其中有《什叶派的基础与教义》、《阿布顿拉·色白尔》和《瓦萨依勒什叶》等。

  穆尔特萨现又获得了一本纳贾夫法学院院长穆罕默德·里达·穆赞法有关教义的书,他决定出版这本书,于是,要求我给这本书作序,并对此书写点看法。当我阅读这本书时,我惊奇地发现,作者是如此清楚明了地解释了什叶派的教义学。此书简单明了,突出重点,分类清楚,字句优美,含义深刻,可以说是什叶派教义学方面最全的一本书。

  我并没有过度地赞扬这位作者,我只认为一个学者在阅读书籍时,不能有任何偏见,而是实事求是。因此,我想围绕这本体积小内容丰富、证据充足的书谈论几个问题,也许对读者有所帮助。

  第一个问题是“伊知提哈德”(教法演绎),逊尼派认为“伊知提哈德”的大门在四大伊玛目──艾布·哈尼法、马力克、沙菲尔和伊本·汗白里之后已经关闭了,在他们之后的法学家们只对教法进行一些粗浅的演绎,但这也没有超出回历4世纪。至于回历5世纪的安萨里、6世纪的艾布·塔希勒·色勒菲、٧世纪的安泽丁·本·阿布笃色拉目与伊本·德格戈、8世纪的特拉丁和伊本·台米叶、9世纪的哲拉伦丁·苏优忒等等,这些法学家根本算不上是在教法方面进行了演绎,只能说他们对教法进行了解说。其详细情况请查阅《埃及伊斯兰教法史》。

  什叶派鼓励法学家们对教法进行演绎,并且他们还强调,在任何时代“伊知提哈德”的门都不能关闭,每一个时代都必须要有一个“穆智台希德”(教法演绎家),根据《古兰经》、圣训、伊玛目的言行、教法原理等推演教法,人们必须遵循他演绎出来的法律。如果“穆智台希德”去世了,人们就不能遵循他生前所推演出来的法律,除非是得到在世的“穆智台希德”的公认。什叶派中所主张的“伊知提哈德”是非常适合时代的发展与进步的,它给伊斯兰教带来了生机。有了“伊知提哈德”宗教就不会生硬死板,就不会脱离现世,就不会与科学产生矛盾。我们看到什叶派在教法方面的书籍特别繁多,就是因为他们敞开了“伊知提哈德”的大门。

  第二个问题是“事物或行为的好坏”,这是一个学者们争论不休的问题,其争论的焦点是,事物或行为的好是其本质好呢?还是在真主命令人们去做之后才成为好的;其坏,是本质上的坏呢?还是在真主禁止人们去做之后,它才成为坏的。什叶派主张前者,即事物或行为的本质有好坏之分,而不是非要真主命令人们去做,它才成为好的;禁止人们去做,它就成为是坏的。这一观点与穆尔太齐勒的观点相同,那么是什叶派受到穆尔太齐勒派的影响呢还是穆尔太齐勒派受到什叶派的影响?大多数研究家们认为什叶派受到穆尔太齐勒派的影响,但是我认为,是穆尔太齐勒派受到什叶派的影响,其证据是,什叶派先于穆尔太齐勒派。

  第三个问题是“游坟”,游大贤们和伊玛目们的坟,在他们的坟墓边礼拜、举行一些学术座谈和纪念活动等等。这一问题在当今一些穆斯林心目中,是虚伪和迷信,甚至有的人把这一行为判为是“库夫尔”,尤其是伊本·太米叶的追随者们和他的学生万哈毕派的创始人穆罕默德·本·阿布笃万哈布绝对禁止这些行为。

  逊尼派对“游坟”的观点与什叶派的观点一样,认为“游坟”是完全许可的事,特别是去游伊玛目、大贤们的坟墓是为了效仿他们的道德和复兴他们的宗教,不仅不被禁止,而且还是可嘉的事。

  第四个问题是“真主的本体与德行的统一”,穆尔太齐勒派也主张这一观点,所以有人称他们是“统一派”。真主的本体与德行的统一,指的是德性就是本体,即真主的本体是全知的,全能的,全聪的……在本体与德性之间没有任何区别。

  什叶派和穆尔太齐勒派研究的另一个问题是“真主的公正”即真主必须做有益的事,必须放弃无益的事,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认为真主决不亏枉人类一丝毫。然而逊尼派则认为这一观点是错误的,他们的证据是《古兰经》说:“真主的行为不受审问,只有人的行为都是要受审讯的。”所以逊尼派的一位伊玛目“艾哈麦德· 德尔迪尔”说:“谁认为真主必须做(某事),那么,他的确对真主不礼貌了。”

  而实际上,他们主张的真主必须做有益的事,必须放弃无益的事,指的是真主不亏枉人而已,(这里的必须,就理性来说真主一定会做有益的事,绝不会做无益的事,而不是指人类命令真主必须做有益的事。逊尼派对此提出的反驳观点是出于他们对此的理解上的错误。)

  事实上,对于这一观点,什叶派、穆尔太齐勒和逊尼派虽然观点不一样,但目的是一致的,都是赞颂真主的完美,都认为真主不亏枉人类一丝毫。区别只在于:什叶派和穆尔太齐勒派是从真主的公道来论述真主的完美;而逊尼派和苏非派是从真主是绝对的自由这一方面来论述真主的完美的,他们认为真主是绝对自由的,他没有受到任何限制,没有任何力量能高过于他,正如《古兰经》所说的那样:“真主的行为不受审问,只有人的行为都是要受审讯的。”

  另外在这本书中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是“前定”,即人的行为是自由的还是被迫的?什叶派在真主的公道方面与穆尔太齐勒派的主张一样,然而对于这一问题却另有主张。什叶派对于“前定”这一问题走的是中庸之道,即不象“哲赫米叶”派所主张的那样,人的行为完全是被迫的(即缩命论),也不象穆尔太齐勒派中的“嘎德灵叶”主张的那样人的行为完全是自由的(即自由论)。

  人的行为并不是完全被迫的,是因为如果人的行为是被迫的,那么,人的决定和选择就无意义,人就象是瓢在空中的树叶一样,任随风的摆动,若是这样,如果人犯了真主的法律,真主就不应该惩罚他,因为,人所犯的罪不是来自他自己的意志和选择。所以真主惩罚他就是亏枉他,正如一位诗人所说的:“他把一个人扔在大海里,然后对他说,你不要让你的衣服沾上水。”这是不附合理智的。

  至于什叶派不主张人的行为完全是自由的,是因为如果人的行为绝对自由,那么,实际上是否认了真主对人的行为的干涉。那些“自由论者”们认为,人是自己行为的创造者,真主无权干涉人的行为。他们的这一主张是完全错误的,先知曾说过:“‘噶德灵叶’(主张人的行为不受真主的干涉的人)是这个民族的‘拜火教’。”

  从上述我们可以知道,“缩命论”的错误之处是否认了真主的公道,因为真主创造人的行为,继而又加以惩罚或奖赏,这是不公道的。“自由论”的错误是否认了真主对人类的绝对权力,所以这两种观点都是不正确的。

  最正确的是什叶派的伊玛目萨迪格所说:“前定即不是‘缩命论’也不是‘自由论’,而是介于二者之间。”他们的主张与逊尼派所主张的一样,逊尼派也认为人的行为,即来自自己的意志和选择,同时也受到真主的定夺。

  最后我很高兴在这本书的序中写一些能够使逊尼派和什叶派相互团结的东西,求真主佑助以后能专门写一本联合两教派的书籍,实际上,逊尼派和什叶派的目的和本质都是一样的,只是方法不同而已。

           开罗语言学院阿拉伯语教授         哈米德·哈夫尼·达吴德           ١٩٦١,١١,٢٥于开罗 奉普慈特慈的安拉之名
    引 言

一 先思考后信教
伟大的真主赋予我们思维的能力,命令我们参悟他的造物,认真观察万物的迹象,思考万物和我们自身的哲理及其构造的精妙,真主说:“我将在四方和在他们自身中,把我的许多迹象昭示他们,直到他们明白《古兰经》确是真理。”(古兰:41∶53)

  真主指责那些跟随祖先遗教的人说:“他们就说:不然,我们要遵守我们祖先的遗教。(真主说)即使他们的祖先无知无识,不循正道(他们仍要遵守他们的遗教)吗?”(古兰:2∶170)同时指责凡

事揣测的人说:“他们只是凭猜想和私欲。”(古兰:53∶23)

事实上,我们的理智会强迫我们去参悟万物和认识造物主,也会叫我们去认真思考先知的号召和他显示的奇迹。因此在信仰真主方面,不能跟随别人,无论别人品位再高;学识再深也罢。《古兰经》中鼓励人类思考和寻求知识,就是要告诉人们理智是自由的,理智有认识和思考的能力。

    人类不应该忽视信仰,也不该无知地跟随别人信教,而是要利用真主赋予的理智去思考自己的信仰基础是否正确。伊斯兰的信仰基础是认主独一、认圣、认“伊玛目”(十二伊玛目)和认后世。谁对信仰

的基础无知地效仿祖先或其他人,他确已远离了正道,他永远得不到真主宽恕。从上面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点结论:

   (1) 关于信仰基础方面的问题,首先应该思考和寻求证据,然后再信教,不能随便跟随他人。

   (2) 应从教律之外寻求证据来证明教律的正确性,不要用教律本身的证据来证明教律的正确性,因为这会导致循环论。

二 特格里德(教律方面跟随别人)
  教律指的是真主所规定的与人的行为有关的法律。研究教律对每个人不是主命,除宗教中已经确定的、必须遵循的如斋拜、天课等之外,只要做到三种人中的一种就行了,这三种人是:

   一 致力研究教律成为“穆智台希德”(教法演绎者)。

   二 在履行教律时能够小心谨慎。

   三 跟随一个合格的“穆智台希德”,即理智键全、公正无私、忠于宗教、克制私欲和顺从真主的人。一个人即不是“穆智台希德”,在履行教律时又不能谨慎,也不跟随一个“穆智台希德”,那么,他所有的功课皆作废,尽管他终生礼拜封斋也罢。除非他所做的合乎后来自己选择的那个“穆智台希德”所演绎的教法,并其目的是接近真主。

三 伊智提哈德(教法演绎)
  在伊玛目马赫迪隐世时期,“伊智提哈德”对每一个穆斯林是“可替”主命,即在穆斯林中只要有人具备了“伊智提哈德”的条件,其主命就算完成,在教律方面,人们可以跟随他,遵从他演绎的教法。

在每一个时代,穆斯林们都应该在人们中仔细观察,若发现有人苦研教律达到了“伊智提哈德”的品位和具备了“伊智提哈德”条件,就推选他为“穆智台希德”,遵从他所演绎的教法。若找不到合格的“穆智台希德”,大家都有责任去争取“伊智提哈德”的品级,或者推选聪慧的人专门去研究教律,以便成为“穆智台希德 ”。后者较好,因为大家都去研究教律是不可能的。如果“穆智台希德”已死去,他在世时所演绎的教法便无效。

 “伊智提哈德”是指专门深研教法的证据,从中认识先知所制定的教律。先知所制定的教律是永久性的,不会随时代而改变。穆圣定为合法的,永远是合法,穆圣定为非法的,永远是非法,“伊智提哈德”的依据是:《古兰经》、传述(先知和伊玛目的言行和默认)、学者汇同、理智此属教律学研究此处不赘述。要想获得“ 伊智提哈德”的地位,必须要具备渊博的知识,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四 穆智台希德
合格的“穆智台希德”是伊玛目马赫迪隐世时期的代理人,他是绝对的判决者,是大众的领袖,在处理事务方面,具有伊玛目的权力。

合格的“穆智台希德”不仅是教法权威,而且还是大众的领袖,由他来处理穆斯林之间的一切问题,这是他的权力。对犯人执行伊斯兰教法律时,只能遵循他的命令

  凡属伊玛目享受的财产全归他掌管。“穆智台希德”享有的这些权力是伊玛目授予的,以便在马赫迪隐世时,代理他处理人们的事务。所以,“穆智台希德”也叫“伊玛目的代理人”。

  第 一 篇
一 真主
 真主独一无偶、无似象、无始、无终、是万物之始、万物之终,是全知的、明哲的、公正的、永活的、大能的、无求的、本知的、本听的、本观的、无描述,不是实体,没有形象,不是质地,不是偶性,没有重量,不动也不静,不占据空间和时间,无匹敌、无妻无子,无伴,众眼不能观看他,他能观察众眼。

认为真主有形象、有脸、手、眼睛、可以从天而降、能在天堂里象明月一样显给人们看的人,是昧主的人,他根本不知道造物主无任何残缺。正如伊玛目巴格尔说:“我们所能想象出来的,都象我们一样是被造的。”

 认为在后世真主显现给人们看的人也属昧主,尽管他们否认真主以实体显现也罢。这些人只仅仅理解《古兰经》与圣训的字面意义,他们把理智抛到后边,不去思考《古兰经》中的修辞手法和深刻含义。

二 真主的独一
  我们认为,从各个方面来说,真主都是绝对的独一;其本体与存在是独一的,德性也是独一的,因为真主的德性与本体是统一的,后面将详解。真主本体的德性无似象,故在知识、能力方面无类似;在创造、供养方面无伙伴;在所有完美的德性方面绝对无双。

  同样,我们只崇拜独一的安拉,除他外不拜任何一物,我们的任何行为,无论是主命还是非主命,无论是在拜内还是在拜外,都不举伴安拉。礼拜是为了沽名钓誉,或为了讨人的好,是属举伴真主,与拜物者毫无区别。

  至于游坟、吊念亡人不是举伴主,不象有些诽谤什叶派的人所说的那样,游坟是举伴真主。其实是他不知道什叶派游坟的真相。事实上这些功课是接近真主的善举,与看望病人、举行殡礼、拜访宗教学者、赈济贫民一样。比如说,看望病人本身就是善功,人们以此来接近真主,能把它说成是举伴真主吗?游坟、吊念亡人、殡礼和拜访学者的性质也是如此。

至于游坟、吊念亡人是教法允许的善功,教法学中有专述。

  至于我们游伊玛目的坟,并不象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是崇拜伊玛目,而是复兴他们的事业,效仿他们为主道服务,是尊敬真主的“标识”。“谁尊敬真主的标识,那是└中的虔诚发出的。”(22∶32)

  上述的都是善功,是教法许可的,如果人们以此来寻求真主的喜悦,将会获得真主的回赐。

三 真主的德性
  我们把真主肯定的德性叫作完美的德性,如全知、全能、无求、意志、永活等。真主的这些肯定德性就是其本体,而不是附属于本体,也就是说,德性的存在就是本体的存在。所以, 他的全能就存在方面是永活,他的永活就是全能。换言之,他是全能的,因为他是永活的;他是永活的,因为他是全能的。在德性与德性的存在中绝对无偶。

  真主的德性就外延和存在方面是其本体,但就内含和意义方面与本体有区别。因为,假若真主的德性就存在方面是多样的,那么,会导致有多个必然存在(真主),这与认主独一的信仰相违背。

至于相对的肯定德性(即从肯定德性中派生出来的德性,如“创造”这一德性是从能力中派生出来的,也就是说,真主在创造万物之前,我们不说真主是创造者,而是在创造万物之后,我们才说他是创造者。)如创造者、供养者等等,是归之于一个德性──维护万物者。

  真主否定的德性指的是真主不可能具备的德性,如物体、形象、运动、静止、轻重等等。因为,这些德性是不完美的,是残缺的,真主绝不具备残缺的德性。这些否定的德性,即否定真主具备残缺的德性,实际上是归之于他的完美的德性(正因为真主是绝对完美的,所以他才不具备这些残缺的德性)。

  真主是绝对独一的,他的本体不是多个也不是由多个组合而成的。

  真主的德性是其本体,这一点是非常费解的,所以,有些人把肯定的德性归之于否定的德性。在他们的想象中,如果不把肯定的德性归之于否定的德性,那么会导致有多个真主。(如:“真主是全知的”,真主是一个主,全知是一个主。)他们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把肯定的德性归之于否定的德性,实际上是说真主什么也不是,最终导致否认真主的存在。主啊!求你保佑我们,别让我们陷入迷误。

  还有的人主张,真主肯定的德性是附属于本体,这也是错误的,因为,这会导致多个无始者,或导致真主是组合体。最正确的是阿里所说的,“对主最虔诚的人是不描述真主,因为我们所描述的不是真主,真主也不是我们所描述的。谁描述真主,他确在举伴真主。”

四 公道
  公道是真主的肯定德性,即真主是公道的,他绝不亏枉人类一丝毫,他的判决绝对公道:顺主干善者一定会得到回报,逆主作恶者一定会受惩罚。真主不责成人类力所不及的事,也不惩罚不该惩罚的人。真主所做的一切都是完美的,他绝不会做对人类有害的事,因为,他周知一切善恶,并且真主是无求的,是全能的。所以,他只做好事而不做坏事(因为,一般来说,不做好事是因为做了会对自己有害处,做坏事是因为自己有求于那件坏事,而真主是无求的,是全能的。所以,只做好事不做坏事。)

  又若真主不是公道的,会做坏事,会亏枉人,那么,外不开以下四种可能:

  (1)在做坏事时,他不知道这是坏事。
  (2)知道是坏事,但被迫而做。
   (3)知道是坏事,也不是被迫做,而是自己有求于那件坏事。
   (4)知道是坏事,即不是被迫,也不需求,那
  么他所做的是无意义的。
  上述四种可能,真主都不具备,因为,这些都是缺陷,真主是绝对完善的,他不具有任何缺陷。所以我们必须承认真主是绝对公道的,他不亏枉人,也不做有害于人的事。

  有些穆斯林说,真主可以干坏事,可以惩罚顺主的人,也可以使逆主者甚至“卡费尔”进天堂,他可以责成人们力所不及的事,惩罚不该惩罚的人;真主可以亏枉人、说谎、诈骗,他的行为可以是无意义的、无用处的(赞主清高,他绝不是这样)。他们的证据是,真主的行为不受审问,只有人的行为都是要受审讯的。

这样主张的人,他们的主宰是行亏的,是暴君,骗子,会干坏事,不干好事,很明显,这是“库负尔”(昧主)。真主至大,他绝不是这样,《古兰经》云:“真主不欲亏枉众生。”(3∶108)又云:“真主不喜作恶的。”(2∶205)又云:“我未曾以游戏的态度创造天地万物。”(21∶16)又云:“我创造精灵和人类只为崇拜我。”(51∶56)

五 责成
 真主只在差圣降经之后责成人们,他不责成人们力所不及和不知道的事,因为责成力所不及和无知的人是行亏。

  至于有能力学习而又不学习的人,是要受审问的,因为,每个人都应该学习自身需求的一些教律。

  我们还认为,真主一定会责成人类一些事,给人类制定一些有益的法律,以便人们遵循这些法律后能得到永久的幸福。真主所责成的事务都是有益无害的,是引人至善和获得永久的幸福的。真主禁止人们为非作歹,做一些伤人或后果恶劣的事。尽管他知道有些人不会顺从他,但是,他还是要责成人类。因为,责成实际上是一种仁慈,因为,人类不知道做哪些事能获得幸福,做哪些事得不到幸福。真主是仁慈众生的,所以,他不会不管人类,也不会因为有些人违抗他、不服从他的命令而不仁慈人类,而是要告诉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六 前定
  “缩命论”主张,真主是人类行为的主动者,人类被迫做坏事,还要遭惩罚;被迫行善而获得幸福。他们还说,人类的行为实际上就是真主的行为,我们把人做的事称为人的行为是一种借喻的说法。因为,人的行为是真主行为的“场所”。归根结底,他们是要否认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承认除真主外没有任何因。

  他们否认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那是因为,他们认为真主是宇宙间一切事物(包括人的行为)的创造者,在创造方面真主没有伙伴。缩命论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观点实际上是说真主在亏枉人。

  “自由论”又认为,真主不干涉人类的行为,也不前定人的祸福。他们认为,人的行为包含着许多缺点,如果说人的行为是真主的行为,那么,是把缺点系给了真主。此外,尽管真主是万物的首因,但万物自身有自己的因果关系。自由论的错误是:他们排除了真主具有统治世界的权力。

  我们对前定的信仰是伊玛目所说的“中庸之道”,既不赞成缩命论的观点,也不承认自由论。的确,这一观点是许多教义学家想不到的,因此他们走向了两个极端。数世纪之后,哲学家们才发现它。不了解伊玛目的学识的人还认为,这一观点是最近西方哲学家们提出来的。其实,我们的伊玛目早在他们几个世纪前就提出了这一观点,伊玛目萨迪格曾说:“前定,既不是缩命论也不是自由论,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即中庸之道)。

  这话是多么具有哲理,是多么的奥妙,其大意是:我们的行为,从一方面说是我们的真正行为,我们就是这一行为的因,它来自我们的能力和选择。从另一方面说,我们的行为来自于真主,是在真主的能力之内,(因为,真主创造万物,并给予万物能力,如果真主不给人类能力,人类绝不能发出行为。)真主绝不逼迫我们做某一事,我们的行为也不是绝对的自由。这样,就不会导致真主逼迫我们做某事,然后又惩罚我们或回赐我们,也不会导致我们的行为不受真主的干涉。 

  总之,前定是属真主的一项机密事,谁有能力正确地去理解它,就去理解它;没有能力理解的人也没有必要强求去理解,以免误入歧途。因为,前定是一门很深的哲学理论,只有很少的人能够理解前定的真正含义,所以,有许多教义学家在前定这一方面失足了。一般人只要有一个总体的概念,即诚信伊玛目所说的“前定介于缩命论与自由论之间”就行了,因为它不是属于必须研究的信仰基础范围之内。

七 拜达
  “拜达”一词在阿语中有显现、表现的意思,这一词用于人其意思是:对某一事表现出新的观点,换言之,改变原先想做某事的决心,把这个称为“拜达”是因为现在表现出要改变原来的想法,原先想做这件事,而现在要放弃它。这多半是因为当时不知做那件事有什么好处,或对自己原先所做的感到后悔。

  “拜达”的这一意思不能用于真主,因为无知是缺陷,真主绝不具有缺陷。什叶派所主张的“拜达”也不是这个意思,伊玛目萨迪格说:“谁认为真主对某事表现出(另一决定)是表现自己的后悔,那么他在我们这里是‘卡费儿’(昧主)。”又说:“谁认为真主对某事表现出(另一决定)是原来他不知道那事,那么,我与他无干。”但是伊玛目的某些传述让人误认为“拜达”用于真主的意思和用于人的意思一样,如伊玛目萨迪格说:“真主对某事表现出(另一决定)正如他对我的儿子伊斯马尔所表现的那样。”正因为此,有些伊斯兰学者把“拜达”的这一意思说成是什叶派的主张,其目的是想谩骂什叶派。他们还把它作为攻击什叶派的一个理由。

  事实上,我们对“拜达”的主张是真主在《古兰经》中所说的:“真主任意勾销和确定(经典的明文)在他那里有天经的原本。”(13∶39)其意是:真主叫先知说出某项规定,后来又废除这项规定,同时真主知道前后所说的。例如伊斯马尔的故事(首先真主命令他的父亲伊卜拉欣宰他,而后来真主又命令别宰。)伊玛目萨迪格所说:“真主对某事表现出(另一决定)正如他对我的儿子伊斯马尔所表现的那样。”意思是:真主在他在世时就已毁灭了他的儿子伊斯马尔,以便告诉人们伊斯马尔不是他之后的伊玛目了。从表面上看伊斯马尔是他之后的伊玛目,因为伊斯马尔是他的长子。

  “拜达”的另一意思是:真主用我们先知的教律废除了先前的所有教律,甚至我们先知的教律中也有被废除的。

八 教律
  我们认为,真主根据人类的自身利益制定了法律,其中有主命、非法、曼督卜(嘉许)等。人们必须去做才能获得幸福的事,称之为主命;对人类有绝对害处的事,称之为非法;利大于弊的,称为曼督卜。真主制定这些法律是属于他对人类的慈悯。我们还认为,真主为每件事都制定有法度,尽管我们不知道也罢。

  我们认为,真主不会命人干歹,止人行善。但是,有些穆斯林说:坏事指的是真主所禁止的,善事指的是真主所命令的,行善干歹的本身没有好坏之分(而是应由真主规定,因为,理智无法认识行为的好坏)这种说法是不符合理智的。(因为,我们认为,即使真主不规定一些教律,我们的理智也能认识到一些行为的好坏,如欺骗、偷盗、无故杀害别人等等,是坏的行为;诚实、帮助别人是好的行为。)他们还说,真主能做坏事,故他可以命人干歹,止人行善。这一观点前面已反驳过。

  另外,真主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命令或禁止人类,而是为了人类自身的利益。(这样,就可以反驳有人提出的问题:既然真主是无求的,为什么还要求

人类崇拜他呢?)所以,否认真主规定的法律对人类有益是错误的,因为真主是无求的,他不会命令人类做一些无意义的事。

第 二 篇
一 先知
  我们信仰先知是真主的使者。真主选择最清廉、道德最完美的人作为人们的引领者,把人类引领到今后两世幸福的大道上,并陶冶人们的性格、改变人们的恶习、教授人们智慧、阐明行善之道、让人类成为真正完美的人。

  我们认为,真主是至仁、至慈的,他一定会给人类派遣使者,引领人类,完成他的使命。同时,我们也认为,先知应由真主指定,人类没有选举和指定先知的权力。因为,只有真主知道谁最适合为先知。

  对于真主派遣的先知和先知所号召的,人类没有任何反驳权。

二 派遣先知的必要性
  人类的外表多形多样,内心各有所异,每个人都具有独特的生理、性格和理智。人类的本性也是双重的,有时作恶多端,放纵私欲,欺压他人,任性地贪婪今世的享受,只想统治他人。正如真主说:“一切人确是在亏折之中。”(103∶2)“绝不然,人确是悖逆的。”(96∶7)“人性的确是怂恿人作恶的。 ”(12∶53)有时又善良无比。 

  从另一方面说,真主创造人类并赋予人类理智,理智经常叫人们做好事,不要做坏事,理智也会谴责人们所做的坏事。

  人类的内心经常会发生理智与感情的斗争, 理智战胜感情的人,是一个高尚完美的人;感情战胜理智的人,是不幸的人,是卑鄙的人,与生畜无区别。

  人在理智与感情的斗争中,感情往往会占上风,故有许多人由于感情用事误入了迷途,远离了正道。“你虽然切望世人信道,但他们大半是不信道的。”(古兰:12∶103)这是由于人类的无知,不认识真理,不知道哪些事物有益哪些事物有害,也不知道做哪些事能得到幸福做哪些事会遭灾难,甚至连有关自身和社会的事务都不知道。人类现在仍然处于无知之中,随着科学的发展,其无知也会随之增加。因此,人类为了获得幸福,就必须需要一个完美的人来指明正道,阐明事物的真相,制定正确的生活法则。人类只有跟随他,才能战胜感情。人往往在受到感情的欺骗,自己分不清好坏,把一些迷误当作好事的时侯,更需要有一位完美的人,拉着他的手走向光明,因为他把好的当作坏的,坏的当作好的了。在辨不清真伪,分不清好坏的时侯,理智根本不能够认识幸福之道。在理智与感情的斗争中,除真主保护的人外,我们每个人都是失败者。

  正因为此,即便是在文明的社会里,人们要想靠自己的能力来达到通往今后两世幸福的道路和认识对于自身与社会有害或有利的事物也是不可能的,尽管他们相互合作,相互研究,举行一些研讨会,发表一些论文也罢。

  所以,真主在人们中间派遣了先知,这是他对人类的仁慈,“他在文盲中派遣一个同族的使者,去对他们宣读他的迹象,并培养他们,教授他们天经和智慧。”(古兰62∶27)警告他们别做坏事,并给那些干善功的人报喜。   真主仁慈人类而派遣先知是必然的,因为,仁慈众生是真主完美的德性。但凡真主具有的,他都会施出来,因为,他对自己的恩慧从不吝啬。

  三 先知显示奇迹
  我们认为,真主派遣先知时,应把先知的身份告诉给人们,并用一些特征让人们认识他的为圣。其特征是赐给先知一些证据,以便他用此来说服人们。先知所显示的证据必须来自创造宇宙的真主,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真主把这些证据借先知的手显示给人们就是把先知介绍给人们,并让人们知道他的确是来自真主的使者。先知所显的证据叫作“穆尔志热”(圣迹、奇迹),其意是人类做不到的事。

  先知必须当着众人显示他的奇迹,以便人们相信他,并且他显示的奇迹应是那一时代的学者、科学家、艺术家等做不到的事。在显示奇迹的同时,他要告诉人们他是真主派来劝告人类的使者。如果他显示的奇迹确实超乎自然,人们也绝对做不到,那么,他才是真正的先知,他的精神与真主有联系。一个人只要如此地显示了奇迹,并自称为先知,那么,他一定是先知,人们应该相信他,响应他的号召,服从他的命令,信仰他所信仰的,否认他所否认的。

  我们发现每个先知显示的奇迹都与那时代的科学或艺术有着紧密的联系。例如,穆萨先知显示的奇迹是吞蛇的拐杖,因为在他的时代里,魔术最盛行。他的拐杖一显示,魔术师们的魔术就失去了作用。他们知道穆萨耍的拐杖比他们高明,是任何魔术师做不到的。

    尔撒先知的奇迹是医治天盲、胎聋、复活死人。因为,当时医学很盛行,许多人对医学有很深的造诣,但他们对尔撒的医术也只能望尘莫及。

  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的奇迹是通畅流利的《古兰经》。当时,阿拉伯人能言善辩,阿语修辞登峰造极,雄辩家、修辞学家曾拥有很高的地位,经常出人头地。《古兰经》的到来就象晴天霹雳一样, 使他们震惊万分,《古兰经》中的修辞更使他们无能为力, 当《古兰经》向他们提出挑战,并要求他们作出类似《古兰经》中的十节经文时,他们却无力对付,只得低头认输。有许多人为之感动,加入了伊斯兰。而另一部分顽固不化的人,他们用语言不能对付《古兰经》,便采取了强暴的武力与先知作战。由此我们知道《古兰经》确实是一种奇迹,确实是来自真主的经典。穆圣把它带给人类,并自称为圣,所以我们相信他是真主的使者,并坚信他带着真理来于人类。

四 先知是无罪的
  我们相信所有的先知和伊玛目都无罪,有些穆斯林不赞同这一观点,他们不认为先知是无罪的,伊玛目就更不用说了。

  “无罪”的意思是:从来不犯大罪、小罪和错误,也不会忘记,甚至在走路时也不随便乱吃东西,不高声狂笑,不做大众认为有缺点的事。

  先知无罪的证据是:如果先知会做坏事或犯错误,会忘记,那么,在先知犯错误的时候,外不开两种情况:一,我们跟随先知犯错误;二,不跟随先知犯错误。如果跟随先知犯错误,那么,证明真主允许犯错误,因为他命令我们跟随先知,这是错误的;又若不跟随先知犯错误,那么,我们违犯了真主命令我们跟随先知的法律,这也是错误的。另外,如果先知会犯错误,那么,我们每时每刻都可以怀疑先知的言行举止是否正确,若是这样,差圣毫无意义。因为,他们和其他人一样,其言行没有信赖的价值,也没必要遵循他们的命令。这一切都是谬论,所以,先知应是无罪的,绝对不犯错误。

  伊玛目也是无罪的,因为,伊玛目是真主为人类指定的先知继承者。伊玛目无罪的证据与先知无罪的证据一样。 

五 先知的品德
  我们认为,先知应是无罪的,同时也应具备完美的品德、健全的理智,如勇敢、懂政治、懂军事、忍耐、聪明、伶俐等,他的这些品德是凡人不能具备的。因为,如果他没有具备这些超凡的品德,那么,他与一般人一样,不可成为世人的楷模和领袖。同时,在为圣前,应出身高贵,忠诚老实,品德高尚,心情安宁,性格温和以便接受真主的启示。

六 众先知及经典
  我们信仰真主派遣的所有先知,并认为他们都是无罪的、洁净的。否认他们的为圣或诽谤他们的人是“库夫尔”(昧主)。因为,否认这些先知就等于否认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带来的经典──《古兰经》(因为《古兰经》命令我们信仰所有的先知。)

  著名的先知有:阿丹、努哈、伊卜拉欣、达吾德、苏莱曼、穆萨和尔撒等等,这些先知是《古兰经》中提到过的,信仰他们就更应该了,谁否认其中的任何一位就等于否认全部先知,尤其否认了我们的先知。同时我们还信仰他们的经典和启示。至于现在人们手中的“讨拉特”和“引支勒”,在穆萨和尔撒去世之后,被一些学者篡改了,所以,没有必要相信它们。

七 伊斯兰教
  真主最喜悦的宗教是伊斯兰教,它是最完美的宗教,也是最后的宗教。伊斯兰教是人类获得今后两世幸福的最好途径,它将永存,不会随着世代的变化而改变,它包含着个人和社会所需要的最好法则。  既然伊斯兰教是最后的宗教,人们没有必要期待另一宗教来把他们从黑暗和作恶中拯救出来。终有一天,伊斯兰将要强大起来,用它那公正的法律统一世界。

  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执行伊斯兰的法律,那么,人类一定会和平相处,幸福无比,人人都能享受舒适的生活,个个道德高尚。世界上也绝对没有压迫和剥削,也没有穷人,人们都象亲兄弟一样友好地生活。

  今天,我们所看到穆斯林如此的悲残现状,是因为伊斯兰的真精神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扬,人们只是些名存实亡的穆斯林。自从先知去世后的第一世纪直到现在穆斯林一直是每况愈下。因为他们不但不抓紧伊斯兰的绳索,而且违背伊斯兰的教导,轻视其法律,穆斯林之间从国王到臣民相互仇视、压迫,这就是伊斯兰社会贫穷、落后、力量簿弱的原因。“这是因为真主不变更他所施于任何民众的恩典,直到他们变更自己的情况。”(古兰:8∶53)这是真主的规律,“犯罪的人一定不会成功。”(古兰:10∶17)“你的主不致为部分人迷信而毁灭那些市镇,而多数居民是善良的。”(古兰:11∶117)“当你的主毁灭不义的市镇的时侯,他的惩罚就是这样的。他的惩罚确是痛苦的,确是严厉的。”(古兰:11∶102)

  伊斯兰的法律完美无比,而穆斯林却把它当耳边风说而不做,象这样,伊斯兰社会会有不衰弱的吗?忠诚、守信、虔诚、老实、和平相处、奉献、爱人甚爱己等等都是伊斯兰的道德基础,而许多穆斯林从古到今却把它抛在脑后。时间一长,我们只见到穆斯林们尽搞些教派分争,夺权霸地,你争我夺,互相残杀,你断我是叛教,我断你是叛教。他们放弃宗教的精华,尽争论些无意义的事,诸如,《古兰经》是被造的还是无始的;天堂、火狱现在已造好还是将要创造。类似这些无意义的争论把他们窒息而死,使他们互断叛教。他们越争论离正道越远,越走向灭亡,时间越长迷误越深。他们只抓些无价值和表皮的东西,最终掉进无底深渊。伊斯兰的大敌西方列强乘此机会殖民了伊斯兰世界,把伊斯兰教又一次推向了无底深渊。只有真主知道伊斯兰何时才能复兴。“你的主不致为部分人迷信而毁灭那些市镇,而多数居民是善良的。”(古兰经:11∶117)  

  今天,穆斯林应该好好反省,检讨自己的错误,改正自身的缺点,站起来用伊斯兰的教导陶冶自己,教育下一代,排除穆斯林之间的压迫,这样才能摆脱灭亡的危险,才能让大地充满公道,正如真主与先知许约的那样,也正如穆斯林所期待的那样:伊斯兰是最后的宗教,除它外再也别希望有另一个宗教来拯救人类了。要达到这一点,必须要有一位伊玛目把那些迷误思想从伊斯兰教中赶出去,并把人们从作恶、欺压和仇视中拯救出来。主啊!求你让这位伊玛目赶快显世吧!

  八 伊斯兰教的先知
  伊斯兰教的先知是穆罕默德·本·阿布顿拉,他是封印万圣的先知,是列圣的领袖,是最高贵的先知,也是全人类的领袖,没有任何人能比得上他的高尚,他的明哲与世无双,他的道德完美无缺。

九 《古兰经》
  《古兰经》是真主降给穆罕默德的启示,它为人类阐明一切。《古兰经》是穆圣永恒不灭的奇迹,任何人绝对作不出类似《古兰经》那样的修辞和绝对的真理。《古兰经》永远不会被改变,也不会被世人篡改。我们现在诵读的《古兰经》就是当时真主启示给先知的那部天经,谁认为现在的《古兰经》不是先知的那部《古兰经》,那么,他是无知的,是否认真主的。这是真主的经典“虚伪不能从它的前后进攻它,它是从至睿的,可颂的主降示的。”(41∶42)

  《古兰经》是永恒的奇迹, 其证据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的猛进,《古兰经》仍具有它原先的威力,它那高尚的目标和崇高的思想,至今仍然存在。无论科学发展到何种程度,也找不出《古兰经》中有丝毫的错误。它不象其它科学著作、哲学名著,在其科学领域或思想方面,尽管达到一定的境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多少还是有些无价值和错误的地方。例如,已往的科学研究和著作,已被后来的研究和观点代替了,甚至希腊著名的一些哲学家,如白拉图、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他们被后人称之为科学之父,但如今在人们的心目中又占有多大地位呢?

  穆斯林必须用言行去尊重《古兰经》,就连其中的一个词也不能用脏物去污染,身体不洁净(无大小净)的人不能摸《古兰经》中的句子和字母,只有净身(做大小净)后才能摸,《古兰经》说:“只有纯洁者才得摸那经本。”(古兰:56∶79)。不洁净的人指的是无大净,如性生活后,月经期,产妇和无小净的人,睡觉起来也不能摸。

教律规定,不允许用火烧《古兰经》,也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来轻视《古兰经》,如乱丢、污染、践踏或把《古兰经》放在肮脏的地方等等。谁故意做了上述行为,就等于否认了伊斯兰和否认了《古兰经》的神圣,应该把他列为叛教徒和否认真主的行列。

十 确定伊斯兰和伊斯兰之前的宗教的方法
  如果有人与我们辨论伊斯兰的正确性,我们可以用永恒的《古兰经》作证据来论证伊斯兰确实是真理。当我们怀疑伊斯兰时也可以用《古兰经》是永恒的奇迹这一证据来消除心中的怀疑。因为,人的信仰是在不断地完善,不断地坚强,起初免不了会有些怀疑和疑问。

  至于我们对伊斯兰之前的天启宗教,如犹太教,基督教,是在诚信《古兰经》之前信仰它们呢?还是要在我们心中没有伊斯兰的信仰的时候,才去信仰它们?对于伊斯兰教之前的宗教,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说服我们它们是正确的,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消除对它们的怀疑。因为,在那些宗教中没有象《古兰经》这样永久性的奇迹。至于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所传述的一些奇迹,那是他们捏造的。现有的先知的一些经典,如“新约”、“旧约”根本不能作为永久的奇迹来说服我们在诚信伊斯兰前必须诚信那些宗教。

  我们穆斯林必须承认先前的先知,(但没必要去遵循他们的教律。)因为,即然我们信仰了伊斯兰教就必须承认《古兰经》中的一切,《古兰经》命令我们承认先前的众先知。

  穆斯林在信仰伊斯兰教后就没有必要去研究基督教和犹太教的正确性。因为信仰伊斯兰教也就信仰了先前众先知的宗教,所以穆斯林没有必要去探讨他们的宗教的正确性,也没有必要去信仰它。

  是的,假若有人探讨伊斯兰而没有发现其正确性。那么,就理性来说,他应该去研究一下基督教。因为伊斯兰之前最后的宗教是基督教(后来的宗教比前面的宗教要正确得多),如果他从基督教中还没有找到真理,那么,他应该再去研究犹太教。如此探讨下去直到找到一个正确的宗教,或者放弃全部宗教。

  相反,生长在犹太教环境里的人,应该去研究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基督教徒也如此,不要只信仰基督教,而是应该去研究伊斯兰教。因为基督教和犹太教的教律中没有否认后来的宗教,也没有废除后来宗教的教律,穆萨先知和尔撒先知并没有说:“我之后再没有先知了”。

  基督教和犹太教不研究后来的宗教,不能确信自己的宗教是绝对的正确。所以,就理性来说,应该探讨后来的宗教,如果发现后来的宗教是正确的,他应该皈信后来的宗教;如果后来的宗教不正确,他可以保持自己原有的信仰。

  至于穆斯林,正如前面所述,信仰伊斯兰后就没有必要再去寻求和探讨以前及后来的宗教,因为伊斯兰已包含和证实了以前的宗教,所以,没有必要寻求证据论证以前的宗教。并且,伊斯兰已经顶替和废除了以前的教律,所以,不必再去遵循以前的宗教教律了。至于伊斯兰之后,再无其它天启宗教了,因为,先知穆罕默德说:“我之后真主再不派先知了。”穆圣的话是真实的,“他未随私欲而言,这只是他所受的启示。”(53∶3)所以,如果有人在穆圣之后妄称为圣,那么,他是在欺骗人们。

  穆圣归真后不久,穆斯林中教派林立,意见分歧,这时,穆斯林必须去寻找一个能够真正认识先知教律的教派。因为,遵循真主所启示的教律对每个穆斯林是主命,但是,穆斯林之间意见分歧,教派众多,礼拜也不一致,功课也各有不同,那么,怎样才能真正认识伊斯兰所规定的教律呢?按照哪个教派的方式礼拜?遵从谁的观点来执行一些日常教法,例如婚嫁、离婚、遗产、买卖等等呢?

  穆斯林不能追随自己祖先所信仰的宗教,而是要用自己的理智去寻求宗教,亲自去与真主建立一种关系。在追求信仰方面不能随便、固执、偏心。并且他要确信自己遵循的教律,就是真主所规定的教律,自己所做的不会受到真主的惩罚,在真主那里没有一个人能找到诅骂的借口。“难道人猜想自己是被放任的吗?”“不然,各人对自己就是明证。”(75∶36)“这确是教诲,谁愿意觉悟谁可以选择一条通达他的主的道路。”(76∶29)

对于教派,首先提出的问题是,跟随圣裔(什叶派的伊玛目)呢?还是跟随其它教派?如果选择什叶派,是十二伊玛目派正确呢?还是其它派别正确?如果跟随逊尼派,又选择四派当中的哪一派呢?这些问题,只有那些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提出来,他会对伊斯兰的各教派进行研究探讨,最终找到一个可靠的教派,正因为此,我们现在开始探讨什叶派的十二位伊玛目。

  第 三 篇
一 伊玛目
  诚信伊玛目是伊斯兰教原则之一,如果不诚信伊玛目,其信仰是不健全的。对伊玛目的诚信不能追随祖先、老师、学者,尽管他们有多伟大,而是要对伊玛目进行研究和思考,然后用自己的理智去诚信,正如对真主和先知的信仰那样,不能随便跟随他人。

要完成真主所有的命令,诚信伊玛目也是必不可少的。尽管有人认为诚信伊玛目不是信仰原则之一,但从正确遵循真主的命令这一方面来说,也应该诚信他们。因为,我们并不一定能正确认识真主的所有教律,所以,我们必须跟随那些深知教律的人。我们认为,只有伊玛目是深知教律的人。

伊玛目象先知一样,是真主赐给人类的一种“仁慈”。在每个时代必须要有一位伊玛目继承先知的使命,把人们指引到两世幸福的大道上。伊玛目象先知一样领导人们、处理人们的事务,在人们之间主持公道,消除压迫。所以,伊玛目是先知使命的继续。人类需要圣人,同时也需要伊玛目。 

  伊玛目是真主命令先知指定的,或前一位伊玛目指定指定后一位伊玛目,伊玛目不是由人们选择或推举生成。人们没有权力想立谁为伊玛目就立谁,想指定谁为伊玛目就指定谁,想不要伊玛目就可以不要。人类不能没有伊玛目,先知穆圣说:“谁不认识自己时代的伊玛目而死去,他的死如同在蒙昧时代死去一样。”

  根据上述圣训,每个时代不可能没有一位由真主指定的伊玛目,无论人们服从与否,无论伊玛目是在世的还是隐世的。伊玛目的隐世是可能的事,因为,先知也隐世过,他曾隐世在山洞里。人们也可以有隐世的伊玛目,其隐世时间的长短就理性来说毫无区别。

  真主在《古兰经》中说:“每个民族都有一个引导者。”(13∶7)又说:“没有一个民族则已,只要有一个民族,其中就有警告者曾经逝去了。”(35∶24)

二 伊玛目的无罪
  伊玛目象先知一样是无罪的,他们从来不干大罪也不干小罪,无论是表面还是内心,他们都不会做任何丑事。  

  他们也不会糊涂、犯错、忘记,因为伊玛目是宗教的护卫者。在这一方面他们和先知一样。伊玛目无罪的证据和先知无罪的证据是一样的。

三 伊玛目的品德与学识
  伊玛目象先知一样是人中最高尚的人,他们具有许多高尚的品德,如勇敢、慷慨、诚实、公正。在理智、思维方面也处人中之首。

  伊玛目精通伊斯兰的所有知识,他们中有的是直接受到先知的教授,有的是前一位伊玛目教给的。当他们面临一个问题时,他们就用真主赐给他们的一种灵感来知道这一个问题的真相,并予以解决。他们在解决问题和认识事物时根本不会出错也不求助于理性推理,更不会去请教别人,尽管他们的知识也是渐渐增加的。先知经常向真主祈祷道:“我的主阿!求你增加我的知识”(古兰:20∶114)。

  心理学已经证实,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出现一次或多次通过猜测能正确认识事物,这种猜测是真主赋予的一种灵感,依人而异,有的比较强有的较弱。灵感来临时,不需要思考、推论或请教别人就能认识事物的真相。象这种现象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出现几次。并且,一个人的灵感可以达到很高和很完美的境界,这也是古代和现代的哲学家们所公认的。

  伊玛目的灵感达到了最高的境界,他们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只要想知道事物就能马上利用灵感来知道那一事物,那一事物的真相就象明镜一样出现在他们的心中,根本不需要推论和教师的指导。 

  类似这些事情,在伊玛目们的历史上是很明显的。例如,穆圣从未受到过别人的教育,就连读也未请教过别人。伊玛目们也是如此,没有一位伊玛目在别人跟前学习过,但他们的知识深如大海,只要有人问他们,他们马上就能回答出来,他们一生中从未说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