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颁降的全部时间是二十三年﹐从公元610年到632年﹐由宇宙万物的主宰安拉通过天使哲卜赖伊勒从天牌上陆续传递给真主的最后使者穆罕默德先知(祈主福安之)﹐穆斯林相信﹐《古兰经》是真主启示人类的真实语言。 从《古兰经》的启示中得知﹐真主的启示不是第一次下降﹐而是相同的启示曾经降示给过去所有的真主使者﹐核心思想只有一个﹕认主独一﹐人类必须遵从造物主的命令和警告。
地球上出现人类之后﹐真主的使者接踵而至﹐如阿丹﹑努哈﹑易卜拉欣﹑穆萨﹑尔撒以及其它众多的先知﹐他们都是真主派遣到人间﹐担负传播真主启示的使命﹐《古兰经》是历史上所有启示的最后正本。 过去的启示和经典遭受过不同的经历﹐多数已被历史湮没﹐或遗忘﹑或丢失﹑或散乱﹑或篡改﹐《古兰经》是最后颁降的真经﹐并且受到真主特殊的保护。 真主对使者穆罕默德说﹕“我确已降示教诲﹐我确是教诲的保护者。 在你之前﹐我确已派遣了许多使者﹐去教化古代的各宗派。”(15﹕9-10)
真主在人类的不同时期﹐对不同的民族下降的许多启示﹐其中最基础的内容是认主独一﹐这也是《古兰经》的基本内容。 真主造化宇宙万物﹐人类从真主那里来﹐最后的归宿仍旧回到真主那里﹐真主将使每个人复活﹐并且给予公正的审判﹐审判的是非准则都记录在《古兰经》之中。 每个人都将依据他/她在世间的信仰﹑意图﹑品质和行为被审定和裁决﹐然后受到赏善罚恶的报酬。 每个人来的世间﹐都经历了短暂的一生﹐这是一个真主对人性品格的考验时期。 《古兰经》说﹕“他曾创造了死和生﹐以便他考验你们谁的作为是最优美的。”(67﹕2)
真主的启示是对人类生活方式的指导﹐阐明生命的意义和和行为的道德准则。 真主过去降示的启示和经典是专对那些人群的指导﹐适合于他们那个时代﹐那个地区和环境﹐因此古代不同时期的启示有所不同。 真主在《古兰经》中启示说﹕“我降示你们这部包含真理的经典﹐以证实以前的一切天经﹐而监护之。 ……
我已为你们中每一个民族制定一种教律和法程。 如果真主意欲﹐他必使你们变成一个民族。 但他把你们分成许多民族﹐以便他考验你们能不能遵守他所赐予你们的教律和法程。 故你们当争先为善。”(5﹕48)
这是历史事实﹐古代和现代各民族生活在不同的环境中﹐他们应遵守的制度和法律都不相同﹐因此﹐真主因地制宜地颁布不同启示﹐指导那里的人生活。 每个地方的使者去世之后﹐他传播的启示失传或被人为地修改﹐但是﹐真主每次下降的经典都要对过去的启示加以肯定和重申。
《古兰经》是最后降到人间的经典﹐它的特点就是对过去所有经典的肯定和对流传于世的各种经书给予纠正。 至圣穆罕默德(祈主福安之)担负的使命是怜悯和教化全人类﹐他所传播的经典也适用于全世界的人类﹐这是对人类历史的最后总结。
《古兰经》是真主恩赐人类的最真实的启示和教诲﹐是全体穆斯林信仰基础和行为指南﹐其中九成的内容都是关于对独一无二真主的认识和信仰的教育﹐如真主的存在﹑真主的创造﹑真主的命令和警告﹑穆斯林的功修和后世的预告。 《古兰经》中的法制都是原则性的论述﹐允许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区的穆斯林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相宜执行﹐但不许违背基本精神和原则。
在《古兰经》的6632节经文中﹐有关法理原则的经文只有250条﹐而且这些经文都是针对某些特殊事件和背景时颁降的﹐这些是以后世界各地的伊斯兰的法学家们制定教法的主要依据。 从先知穆圣时代开始﹐先知的弟子们确信这些启示就是真主对人类行为的原则指导﹐是非准则﹐努力从各方面深入理解和应用﹔一千四百多年来﹐所有的《古兰经》诠注学家们都对这些关于法理的经文进行过阐述和解释。
在他们感到困惑的时候﹐参考先知穆圣的言行﹐即圣训和圣行﹐作为旁证﹐因此﹐在伊斯兰的法学传统中﹐借助于圣训理解《古兰经》便成为第二个途径。 于是﹐在伊斯兰文明史上﹐对圣训的研究和考证成为一门重要的学问﹐称作是“圣训学”﹐因为真主的使者先知穆圣被认为最有资格解释和实践真主启示的内容﹐后代的穆斯林把圣训也归为坚守伊斯兰正道的正确指导。 因此﹐《古兰经》和圣训是真主和他的使者直接对人类说话﹐为人类的行为确定了放之四海皆准的永恒真理﹐在全世界的穆斯林社会中成为实行伊斯兰法制“沙里亚”的主要依据﹐形成了伊斯兰文明的思想体系﹐认主独一是其中的思想核心。
这一点很重要﹐认主独一是伊斯兰文明和法制的思想基础﹐伊斯兰国家的领袖﹑官员﹑法官﹑学者和阿訇都期待生活在穆斯林社会中的每一个穆斯林都确信真主﹐习惯于以伊斯兰信仰为基础的文明。 《古兰经》和圣训只是伊斯兰法制的基本依据﹐而具体的法律是当地学者和法学家们根据当时当地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的社会规则﹐是大家应当共同遵守的社会行为﹐这就是伊斯兰立法的方式﹐称作“伊智提哈德”。
因此﹐“伊智提哈德”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是对《古兰经》的透彻理解﹐从中吸取天启的永恒原则﹔第二是对当时当地民众的需要和面临的社会问题的确切信息﹐确定当地人民所需要的法律和规则。 这是伊斯兰社会的立法原则﹐适用于任何地域和时代﹐使伊斯兰的基本信仰成为世界各族人民都能适用的全人类文明体制。
以上对伊斯兰法学原则的解释澄清了伊斯兰法制中使人思想紊乱的两个问题。 第一﹐伊斯兰的具体法制与经典规定的“法典”不同﹐经典的原则只是提供了一条正确的路线﹐全世界穆斯林应当遵循的正道﹐伊斯兰哲学的思想方法﹐包括的范围很广﹐从清真寺到法庭的活动程序﹑从学术研究到对人微笑﹑从保护环境到爱护动物﹐从结婚到葬礼﹐包罗万象﹐但都是人类生活的基本原则﹐而不能代替具体的社会法律和规则。 第二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是法理与法律的区别。 现在我们可以正确地理解﹐法理只是学者们﹐或立法机构制定法律的思想源泉和工作方法﹐例如他们必须恪守真主启示的基本精神﹐还要深入了解社会的现实和人民的需要。 缺乏这两大因素任何一个方面的立法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行为﹐任何社会不许可把少数人的意志强加于人﹐只会背诵《古兰经》经文而不懂得人民迫切需要的法制不是伊斯兰社会的合法行为﹐此外﹐只强调现实需要而不理解或不遵照经典基本原则的法律也不是伊斯兰的社会文明。
伊斯兰的法制原则来自真主的智慧和启示﹐引导人类正道的生活途径﹐证明真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权威﹐伊斯兰的政府遵循《古兰经》立法是对穆斯林民众的保护﹐因为真主在复活日的公正审判是根据真主启示的教育和警告。 至仁至慈的真主使一切地方的人类很容易地生存﹐不会使人承受过份的负担﹐因此﹐伊斯兰的法度可以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适用于他们的法律和规则﹐使他们生活得合法﹐舒适﹐愉快。 穆斯林必须遵守真主启示规定的基本原则﹐例如合法的(哈俩利)行为与不合法(赫拉姆)的界线﹐如敬畏真主﹑清真饮食﹑合法的婚姻。 任何人无权改变这些基本的原则﹐只可以通过具体立法的办法﹐适应特殊的生活环境。 如果有一些穆斯林生活在极其困难的经济环境中﹐没有简易的办法执行传统的伊斯兰法制﹐那么﹐学者们可以从经典中找到关于经济法则的启示﹐然后分析和对照现实生活中的困境﹐选择比较有利的方式让穆斯林在那里生存下去﹐使伊斯兰的合法性在他们的生活中保持在最低限度﹐争取和期待以后改善的机会。
伊斯兰的学者们承担着重大的责任﹐为全社会的穆斯林大众导航﹐指引方向﹐因此他们必须认真学习经典﹐审视社会现实﹐掌握社会动态﹐确定切实可行的伊斯兰法制。 先知穆圣的弟子们对立法十分谨慎﹐担心做出错误的决定﹐他们把随意性判断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禁止的”视为对真主造谣的罪过。 意识到为穆斯林社会正确立法的责任感与对立法行为的严肃认真谨慎态度﹐是伊斯兰学者高贵品质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要为穆斯林大众的行为负责﹐另一方面﹐在任何情况下也不能背叛真主的原则﹐防止向民众发表错误的信息。 这是建设伊斯兰文明的稳固基础﹕敬畏真主信仰虔诚遵循《古兰经》原则和刻苦地研究具体社会问题﹐然后作合理的判断﹐确定符合天道与人伦的法规。
健全的信仰与健全的智慧构成伊斯兰文明的光明灯塔﹔《古兰经》是人间是非的准则和法制的根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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